庄帅:凡客达人欲速则不达
本周六参加《销售与市场》杂志社主办的营销沙龙作为主讲嘉宾分享了“社会化网络如何开展电子商务”的议题,这个议题不可避免地谈到近期热炒的凡客达人,之前也有在我的新浪微博(庄帅Zileo)上讨论,所以对凡客达人并没有做更多的讨论和思考,在这次沙龙上谈得也就比较少,现在做些深入的分析来抛砖引些玉出来。
从现在看来,凡客达人至少能够在三个方面受益:
1、营销:实际上不管是社会化实践也好,CPS推广也罢,在网络媒体费用在2011年提高了两三倍的前提下,各路B2C大佬在营销上出招是趋势。现在免费的社会化(微博、SNS)营销和一直以来被2C推崇的按成交计费的CPS必然被更看重,并且会在这两者身上下功夫,有些创新的手段和方式出来:除了凡客达人,还有京东刘强东及当当网李国庆在微博上的你来我往营销,使得当当网李国庆还决定停止百度关键字排名的投放。毫无疑问凡客达人现在的情形来看,免费营销首当其冲,特别是有希望花出去的所谓10亿分成以及靠这没花出去的钱造的势,营的销。
2、CPS+C2C:凡客达人仔细分析就会发现基本上是融合了CPS分成理念和C2C开店功能,通过这两种功能的融合,使得这两种低成本推广和销售方式得到最大程度的发挥:CPS是可以赚钱但以前需要建网站放广告位,缺点是对个人有技术门槛,后来淘宝创新了淘宝客,可是淘宝客推广的却是不属于自己的淘宝店,缺点是不清楚哪些商品质量如何?配送如何?提成有高有低、热卖程度不同,有挑选门槛且和推广的淘宝店属于非密切关系。凡客达人将这两者结合,一方面需要你购买凡客平台的商品才能推广,另一方面店属于你且你知道商品质量、配送效率和售后服务(凡客统一提供),这两方面一结合,推广意愿更强烈动力更大。
3、消费者代言:每个店的商品均是先购买凡客的商品然后以消费者的身份重新拍照上传,这样的商品展现更为真实说服力更强,凡客不需要再自卖自夸,加上第二点的特性,实际上消费者在代言后的口碑到了一个新的境界。
只是这三点收益如果凡客想要获得更多更快的收益(欲速)似乎有点难度(不达):
1、凡客的商品是不是足够多?淘宝客的成功是在于淘宝店海量的网店和商品可供站长们选择,而现在凡客的平台SKU数量才几万左右,加上二八原则,热卖商品仅几千款不到,每个推广的达人网店没一家超过100款,且多数重复,这样的成千上万的店铺在有限的个人推广手段下,最终能够创造多少效果,确实令人捏汗!如果是推广V+平台估计还靠谱些,当然凡客多半也会努力将凡客达人再营造成一个SNS式的达人社区来提高凡客买家(即拥有达人网店的凡客卖家)粘性。
2、或者直接将凡客达人变成买家达人向其它B2C平台开放,只是这个技术和开发周期门槛并不高,京东完全可以搞个京东达人、当当搞个当当达人,如果凡客真开放则相当于做了新的CPS联盟平台或返利平台,显然对于其它B2C来说意义不大。
3、真能分10亿?商品是不是足够多这一个问题就让分出10亿变得悬之又悬了,加上这些拍照上传的达人们是不是有能力和学习网络推广去真正把自己的达人网店推广出去获得分成收益?显得难度很大,当然凡客自然想的是“长尾效应”,就像淘宝客一般,毕竟赚钱的仍然是少数人。
4、凡客品牌的影响力能否支持到凡客达人的持续运作?毕竟淘宝是平台,而凡客是品牌商品,达人们建立的商品也是叫“凡客”,如果品牌受众面不够广,影响力不足,商品层次不够丰富(价格、质量等),这个达人网店最终又回到凡客一族上去,毕竟可供选择的平台不多(仅淘宝、当当、京东、卓越、麦网等不足10家),可供选择的“凡客类”商品就非常多了(和凡客类似的商品品类线上和线下估计超过几万家,还不包括各地服装批发市场、地摊货对凡客商品的冲击)
当然,这些也仅是想到的部分对于凡客达人收益和存在的问题及未来发展的一些思考,毕竟对于凡客来说,凡客达人确实是一种营销及运营上的有益尝试,值得每个电商人员的学习和讨论,未来我也会继续关注和学习凡客达人好的发展思路和做法。
原文:http://ibaidu.org/post/16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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