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客的权利怎么保护
核心提示:从事过威客行业的人都知道,威客的权利保护问题一直广受争议,经常可以看到有人在论坛里提问,威客的权利谁来保护。可是回答总是含糊其词,大凡都是说在上传时设置为私有。可是公示以后呢?现在这个问题终于有答案了。
先看两则真实的案例:
案例一
小A毕业于国内某知名美院,南下深圳寻梦,从事动漫创作。由于创意能力突出,常被圈内人士誉为“魔手”。思维时尚、个性张扬的小A非常喜欢周杰伦在电影《不能说的秘密》中与高手斗琴的场景,自认唯有不断提出新的挑战才能获得更多人的承认。小A在完成公司客户指派的委托任务之后,经常在业余时间光顾威客网寻找悬赏项目或寻觅圈内三五高手一起PK创意作品。小A的作品越来越多地引起业内人的关注,美誉度与日俱长。
可正如《小小少年》中的歌词所唱,伴随着创作领域的不断拓展,小A的烦恼增加了。在一次国内知名展览会上,小A无意中发现人气鼎盛的参展台前观众们围观的宣传广告正是自已亲手创作的一款动漫数字作品,播映中从头到尾没有一处自已的署名,而作者单位赫然标注着参展企业的名称。
小A生气地拿着自已的笔记本电脑找到企业展会代表讨要说法,可对方的表态却给小A兜头一盆冷水:“这款动漫作品是公司自主创作的,而且已经在网上公开,您这样的存储备份公司还有很多,请问您如何证明这是您创作的呢?”
小A上网一看,只觉得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小A无法确认自已的创意作品到底是在哪次PK斗艺活动之后被人复制流传,但就对方所质疑的证据问题,除了自已关系密切的三五知已能够提供一些证言之外,的确没有其他更为有力的证据。
创意动漫数字作品被上网后就不再由我做主了么?我如何能证明这就是属于我的创意呢?虽然产权保护已经成为时下热门话题,郁闷的小A却为真实的维权困境而失去了创作的热情。
2008年2月,小A经人介绍,找到了专门从事知识产权法律业务的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深圳分所的王厚盛律师。在充分了解小A的烦恼和面临的困境后,王厚盛律师建议小A使用“TSA版权保护系统”解决证明版权原创性问题。据介绍,“TSA版权保护系统”是计算机技术中的“时间戳”核心技术在数字作品版权保护领域内的新应用,它以国家授时中心负责授时与守时的标准时间为权威,为数字作品著作权人提供特殊的证明服务。创意作者注册登录该系统后,只需将自已的创意数字作品使用本地计算机自动形成作品指纹(HASH值)上传,系统就会自动提供加盖时间戳的证书给作者,在其中,作者身份信息与作品整体信息被一并确认,且可通过该系统进行验证。小A恍然大悟,这正是解决困扰众多创意高手版权保护难题的“必杀技”,有了时间戳作证,创意数字作品在其形成的一刹那就可以将作者与作品之间的创作联系清晰可靠地固定下来,而在遭遇到其他人盗版侵权之时,创意高手们将持有不可否认的优势证据。
案例二
设计师陈先生所设计的作品完成之后都多了一个流程,就是立即登入www.szdc.org进行备案。开始只是考虑到备案有益无害,万一发生被侵权,多一个证明总是好的,没想到很快就见到效果,备案证书一亮出使用者就乖乖付了款,这在以前是不敢想象的。
不久前,陈先生受一家印刷厂委托,为某企业设计画册。陈先生根据要求设计了一个企业标志,并把这个标志用在企业画册封面上。后来,印刷厂与某企业因为质量问题没有谈成,陈先生的设计费自然也就泡汤。一次偶然机会,陈先生发现自己设计的标志被这家企业印在画册上,于是拨通电话询问,对方竟然说是他自己设计的。陈先生很气愤,立即将备案证书打印下来,寄给这家企业的老板。
后来,这家企业老板电话咨询备案中心,了解情况属实后,通知手下的人与陈先生商谈设计费。
日前,陈先生告诉备案中心工作人员,设计费已经收到。这种事情陈先生以前也遇到过,都是选择忍气吞声,一是没有时间去打官司,二是没有充分的证据。现在作品备案后,设计师底气足了,自己劳动成果终于有了一个很方便很有效的保护办法。
从以上两个案例可以看出,时间戳服务中心和数字设计作品备案中心都为设计者的作品提供了备案这一解决方案。这就如同是申请专利,而申请费用两家都是10元。相比作品被盗用的损失,似乎并不昂贵。可是如果所参与的威客任务本身就价格很低的时候,在不能保证中标的前提下,每次的10元备案费,也是一笔不小的支出。
我们有理由相信,随着设计者产权保护意识的深入,越来越多的设计者会用这种方式来保护自己的作品。可是我们更期盼的是整个社会对于知识产权意识的加深,但是从目前来看这仍然是一条漫长的路。不过总的来说,我们还是要感谢时间戳服务中心和数字设计作品备案中心,为这一问题给出了一个答案,不管设计师是否满意,至少,对于那些想要盗版的人,多了一些威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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