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维护淘宝网健康的市场秩序,严格把控准入行业的入驻商家资质,切实保障消费者利益,拟对《淘宝规则》“提供虚假凭证”等规则做相应调整。
此次规则变更于2016年12月19日进行公示通知,将于2016年12月26日正式生效。
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1、将会员入驻特定市场提供虚假资质证明的情形列入情节严重情形;
2、书籍杂志报纸类目、音乐影视明星音像类目准入条件中,由”近90天内“无因营业执照或相关准入资质造假的虚假凭证处罚扣分,变更为不得有营业执照或相关准入资质造假的虚假凭证处罚扣分。
具体变更内容:
特此通知,敬请知悉,感谢您对淘宝网的支持与关注!